本案亮點:
作為上訴人的代理律師,二審中我方成功推動法院改判被上訴人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成立。聚焦被訴侵權設計與涉案專利的近似性這一核心爭議點,我方通過詳細比對兩者的設計特征,以充分論證說服了法院。在證據運用方面,提交關鍵新證據并對被上訴人證據予以有效質證與反駁,成功構建完整證據鏈,明確被上訴人公司生產商身份。對于法律適用,我方深入剖析并準確引用專利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為改判筑牢堅實法律基礎。最終,二審法院酌情判定被上訴人賠償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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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亮點:
作為上訴人的代理律師,二審中我方成功推動法院改判被上訴人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成立。聚焦被訴侵權設計與涉案專利的近似性這一核心爭議點,我方通過詳細比對兩者的設計特征,以充分論證說服了法院。在證據運用方面,提交關鍵新證據并對被上訴人證據予以有效質證與反駁,成功構建完整證據鏈,明確被上訴人公司生產商身份。對于法律適用,我方深入剖析并準確引用專利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為改判筑牢堅實法律基礎。最終,二審法院酌情判定被上訴人賠償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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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無形資產評估報告》需遵循系統化流程:首先明確評估目的與范圍,界定無形資產類型及權屬;隨后組建含法律、技術、財務專家的多學科團隊,全面收集權屬證明、技術資料、財務數據及市場信息;基于資產特性選擇收益法、市場法或成本法,通過現場勘查、第三方數據核驗及訪談相關方確保信息真實,經綜合分析形成評估結論后撰寫報告,并由獨立資深評估師復核;最終交付包含詳細計算邏輯與合規聲明的正式文件。
資政知識產權擁有專業的團隊,憑借深耕知識產權領域十多年的經驗,精準把握技術價值與市場動態,結合標準化評估模型與高效協作流程,顯著提升《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報告》的權威性與出具效率,為交易、融資或法律事務提供更具說服力的價值依據。


本案亮點:
本案二審改判的關鍵在于賠償數額的重新認定。一審法院雖認定被訴公司侵害了軟件著作權,但判賠金額明顯偏低。
二審中,我所以專業法律素養深入分析案情,指出涉案軟件正常價格及被訴公司店鋪銷量,充分證明委托人損失不低于10萬元。
因為這份堅持與專業,促使二審法院重新考量賠償數額,最終改判被訴公司賠償宏業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10萬元,有效維護了委托人的合法權益,彰顯了我所在知識產權保護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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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亮點:
專利無效宣告是應對專利侵權訴訟的主要抗辯手段之一,能起到釜底抽薪的效果。
在本案中,專利權人在涉案專利尚未出具專利權評價報告的情況下,就發起了專利訴訟,其目的在于打擊競爭對手并獲取高額賠償。
資政知識產權團隊的律師在深入分析后,于法庭上與法官進行了深度溝通。庭審過程中,法官一度建議原告撤訴,但原告仍堅持繼續訴訟。
隨后,資政知識產權代理被告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了實用新型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同時向廣州知識產權法院申請中止案件審理。最終,涉案專利被全部宣告無效。相信法院很快就會對本案作出公正裁決。





本案亮點:
被告試圖將原告商標變化打散后重新組合使用或者在商品鏈接名稱中故意模糊處理,有意避開原告商標,使其存在細微差異,但這種使用方式整體上依舊涉嫌構成商標侵權。
根據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法院(淘寶城所在地法院)觀點:在判斷商標是否近似時,并未孤立地看待每一個標識,而是將其在商品鏈接名稱、詳情頁面等處的整體使用情況進行綜合考量。
最終,法院認定被告行為構成對原告站酷公司注冊商標的近似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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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亮點:
在(2023)浙01民初2154號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件中,浙江新篇律師事務所通過強調外觀設計專利功能性設計、設計空間等有利因素,獲得勝訴。
判決指出:案外觀設計的拉鏈開口設計,現有設計亦存在開口卡扣設計,涉案外觀設計將開口處設置為拉鏈,主要目的在于便于取放物品,功能性相較裝飾性而言更強,對整體視覺效果影響相對較小。在娃娃桶產品整體形狀的設計空間較小的情況下,該類產品的一般消費者更容易觀察到產品各部位的具體區別,根據整體觀察、綜合判斷的原則,被訴侵權設計與涉案授權外觀設計具有顯著差異,被訴侵權產品未落入涉案專利保護范圍,不構成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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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亮點:
在第25170201號第3類”香飄飄”注冊商標連續三年不使用撤銷申請的案件中,杭州資政知識產權咨詢服務有限公司通過充分舉證,成功維護委托人的品牌權益。
在多數國家,包括中國,商標注冊后如果在一定期限內沒有正當理由而未使用,可能會面臨被撤銷的風險。因此,為了避免商標失效,注冊后應盡快投入使用。

本案亮點:
搶注他人商標,借此牟利,商標局不答應,法院不答應,沒人會答應!
第三人系知名童鞋品牌“泰蘭尼斯”持有人,原告非法搶注“泰蘭尼斯”在非鞋子商品的商標,后被第三人依法無效,原告不服,遂起訴被告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
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查明:1、原告曾向第三人“泰蘭尼斯”采購過鞋子,對其品牌有接觸;2、原告曾答應出售其搶注的“泰蘭尼斯”商標給第三人;3、原告名下注冊了130多件商標,多件商標均為具有知名度的品牌,存在搶注惡意。
判決:維持無效決定,駁回原告全部起訴。






本案亮點:
歷時七年,終成正果!發明答復一次審查意見直接被駁回,還有機會嗎?——專利復審,成功授權。
本案專利審查流程:
2017-08-02 專利局初審及流程管理部發出《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
2017-08-22 專利局初審及流程管理部發出《發明專利申請初步審查合格通知書》
2017-10-11 專利局發明審查部發出《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及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
2023-02-17 專利局發明審查部發出《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全無創造性;申請人答復后。
2023-07-21 專利局發明審查部發出《駁回決定》:在收到了申請人的答復后,直接駁回。
2023-10-24 專利局復審及無效審理部發出《復審請求受理通知書》:申請人對該專利向專利復審及無效審理部提起復審請求。
2023-10-31 專利局復審及無效審理部發出《復審決定書》:根據前置審查意見書的意見,撤銷國家知識產權局于2023年7月21日作出的駁回決定,由原審查部門繼續進行審批程序。
2023-12-04 專利局發明審查部發出《第二次審查意見通知書》:根據復審決定書作出第二次審查意見。
2024-02-28 專利局發明審查部發出《授予發明專利權通知書》:申請人答復第二次審查意見,專利局對該專利予以授權,并通知辦理登記手續。
2024-02-28 專利局發明審查部發出《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









本案亮點:
1、本案涉及一種“針對Fabric區塊鏈”的技術方案,屬于軟件技術解決方案、區塊鏈技術解決方案。
2、本案專利申請日:2023年09月12日;授權公告日:2023年12月26日;授權周期(發明專利):105天。



